保健食品业巨变被禁委托生产致命打击
7月1日起,酝酿已久的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正式出台。有专家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直言,若政策落实到位,以“小蓝帽”为显著标识的保健食品产业将迎来巨变。
保健食品被禁委托生产
新规明确表示,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健品企业副总经理告诉南都记者,在保健食品行业,贴牌(又称“一号多用”)是指一个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生产后包装成多个品牌、甚至是几十个品牌的产品,再进行销售。目前市场上存在利用贴牌生产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情况,某些从事贴牌生产的企业的不规范行为,给其他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已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明确指出,同一企业同一配方不能有不同的名称的保健食品。
另外,《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及《保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部分相关内容(讨论稿)》中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保健食品。同一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号的保健食品应当使用同一商标。”进一步限定,同一注册/备案号的产品只能使用同一商标。
“从立法原意和总局推动趋势来看,预计会禁止贴牌,这将会对OEM生产厂有一定的制约。随着新规的落地实施,国内保健食品行业有望重整行业秩序。对于批文储备多、品牌和渠道优势明显的大公司而言,是一大利好。”该位负责人如是分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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