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据新华社讯黑龙江省卫计委了解到,9月1日起,黑龙江省41个试点县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据介绍,试点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试点地区根据省级补偿政策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同时,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提高试点县医院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此外,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落实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和儿童用药保障。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全面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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